— 科技评审 —
各有关医疗机构:
为培育临床药师的科研能力,促进临床药学学科的可持续发展,提升临床药学对医疗技术创新的贡献度和影响力,湖南省医学会设立“湖南省医学会医学科研项目——临床药学研究项目”。现公开征集项目研究课题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课题要求
项目资助方向为临床药学相关的研究课题。申报课题须符合伦理原则,设计应新颖合理、对临床工作有指导意义。
二、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要求
(一)课题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机构,有相应的科研项目管理和伦理审查制度,科研管理部门有专人管理科研项目,财务账户能接收课题研究经费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每个申报单位每一类课题只能申报1项。
(二)课题负责人应为申请者所在医疗机构的在职药学人员,具有中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应同时满足对应课题的职称要求)。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。
(三)重点课题结题,成果需在SCI或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,或者获得专利授权等。
(四)已获得国家、省市科研资助的课题不得申报本项目。
三、资助课题分类
重点课题:2项,每项研究经费10万元,课题负责人要求高级职称。
创新课题:20项,每项研究经费3万元。
青年课题:20项,每项研究经费2万元,课题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岁。
项目完成时限:2年。
四、申报流程
(一)登录“湖南省医学会科技评审管理平台”(http://hnma.ejiao.net.cn)在线申报。申报账号由所在单位科教管理部门登录管理账户进行分配,首次申报的单位须向我会申请管理账户。系统申报时间:2025年7月14日—8月11日。
(二)在线申报合格即系统显示“可打印”字样后从系统打印申请书,纸质申请书原件1份(使用A4纸双面打印,申请书及附件左侧胶装合订为1册)送至省医学会。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一致。纸质材料截止时间:2025年8月30日。申报材料提交后,不予退回。
五、课题评审及后续工作安排
(一)学会统一组织专家评审,评审结果将在学会网站进行公示,确定立项项目后发文公布。
(二)向课题承担单位下达课题通知并签订纸质合同书,拨付首期资助款。
(三)学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,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,并根据检查及验收结果拨付剩余研究经费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钟小雷 0731-84822234
龙书丽 0731-84822264
邮 箱:hnsyxhkjpspj@126.com
地 址:长沙市湘雅路30号省卫健委综合楼308室
附件:湖南省医学会医学科研项目——临床药学项目课题申请书
湖南省医学会
2025年7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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